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淮委实施部分)建设监理II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09-20
2026-09-20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淮委实施部分)建设监理II标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09-20
安徽/蚌埠-2026-09-20 00:00:00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淮委实施部分)建设监理**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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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委实施部分)建设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委实施部分)建设监理**标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委实施部分)建设监理**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宿迁市水务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元)

资格能力条件: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③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资质。

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方长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证书编号:**********;职称: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投标人业绩:

*.沭阳县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施工监理;

*.宿迁市宿城段黄河故道干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宿迁市宿城段黄河故道干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宿迁市黄河故道后续工程(洋河段)建设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号六楼*区北侧、*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佰零柒万元整(*******.**元)

资格能力条件: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③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资质。

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詹悠,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证书编号:**********;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投标人业绩: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引江济巢段菜巢线****标工程建设监理;

*.张泾河南延伸整治工程监理;

*.盐城市大丰区四卯酉闸下移工程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徐州市骆马湖水源地及第二地面水厂工程施工监理**标段;

*.南汇东滩促淤圈围(五期)工程监理。

否决投标情况:山东省淮海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未提供网址链接以及查询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评审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

项目负责人:何新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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