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加茂镇农产品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2026-09-20
海南/省直辖县 招标采购
关于选聘加茂镇农产品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直辖县-2026-09-20 00:00:00

关于选聘加茂镇农产品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招标

代理单位的公告


为保证项目质量,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请具相关资质的公司积极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加茂镇农产品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审核总投资****.** 万元);

二、选聘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  依法设立的市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满足项目相应资质要求;

(二)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资质;

(三) 拥有专业招标服务团队,具备类似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经验;

(四)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二)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来进行类似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典型案例;

(四)无不良执业、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五)报价函(根据预算审核价格下浮);

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加茂镇人民政府三楼第一间办公室。

五、选聘方式

我单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综合比对资质、业绩、报价、服务方案等情况,择优确定中选招标代理单位,结果将进行简短公示。

六、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

七、其他说明

*. 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本次报名所有费用,无论是否中选,本单位不予补偿。

*. 本公告由加茂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加茂镇人民政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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