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9-20 00:00:00
****年杭州市上城区“精康融合行动” 提质增效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来源: 区民政局 作者: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 **:** 访问量:****年杭州市上城区“精康融合行动” 提质增效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名 | 响应人 | 项目负责人 | 响应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 | 杭州市上城区精聆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 钱羽 | ******.** | *** |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行业规范及服务标准,全面履约本项目采购及合同要求。全程规范开展服务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保障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成效 |
三、评分结果表
响应单位 | 技术标 | 资信标 | 商务标 | 总得分 |
杭州市上城区精聆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 **.** | * | **.** | **.** |
四、成交候选人业绩
排名 | 响应人 | 业绩名称 |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时间、规模、技术、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的证明材料 |
第一候选人 | 杭州市上城区精聆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 ****年上城 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项目 |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 ****年**月*日签订合同 | 项目合同 |
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序号 | 响应单位 | 被否决的原因 |
/ | / | / |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人民币****元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号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海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正德里街***号国丰?拱丰大厦*号楼***室
联系人:沈工、姚工
联系电话:***********、***********
*.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