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夏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国道晏公街道路段增设减速带与爆闪灯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国道晏公街道段交通安全设施齐全,使用情况良好,符合国省干线公路穿城镇路段的相关设置要求。
二、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相关规定,国省干线公路(含一、二级公路)原则上不得设置强制减速设施。因此,在该路段增设减速带不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对巡查中发现缺失或损坏的交通安全附属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吴亚园)
泾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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