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2026-05-11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安徽/宣城-2026-05-11 00:00:00
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夏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国道晏公街道路段增设减速带与爆闪灯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国道晏公街道段交通安全设施齐全,使用情况良好,符合国省干线公路穿城镇路段的相关设置要求。

二、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相关规定,国省干线公路(含一、二级公路)原则上不得设置强制减速设施。因此,在该路段增设减速带不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对巡查中发现缺失或损坏的交通安全附属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泾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吴亚园)

泾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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