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受短时强降雨、暴雨、台风等强对流天气和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影响,各类漫水桥涵、滚水坝、低洼易涝路面等涉水路段极易被洪水淹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范各类车辆、行人盲目涉水引发的被困、溺水等风险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排查整改。各镇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即安排部署,对辖区内国省干道、农村公路等存在漫水风险的涉水路段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详细登记位置情况、道路等级、风险状况、管控措施、管护责任人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涉水路段隐患清单。县水利局要加强科学指导,督促各镇政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增设智能视频探头、隔离升降桩等管控设备的方式,确保*月中旬前完成隐患整改。县交运局要会同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单位编制管控设备安装施工要求,统一施工标准、管理规则。县应急局要牵头将各镇增设的视频探头接入县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实现统一管控、统一调度。
二、健全预警机制。县水利局要牵头会同县气象、应急、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加强监测,加密会商,精准研判灾害天气发展趋势和中小河流涨水演进过程对涉水路段的风险影响,利用已建立的水雨情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提前发布水雨情预警信息。各镇政府要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做好过水路面的管控,坚决制止强行涉水、冒险过桥等行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政府要充分发动镇村干部和各类“网格员”作用,聚焦游客、群众和车辆驾驶员等重点群体,聚焦辖区内运输企业等重点对象,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安全宣传教育。要综合利用张贴警示海报、微信公众号、大喇叭、手机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推送涉水通行安全提示,普及涉水路段通行风险、避险常识,引导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规划出行路线,主动避开危险路段,坚决做到“涨水不通行、夜间不通行、超载不通行、冒险不通行、禁止不通行”。
四、加强督促落实。县交运局要联合县公安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各镇增设智能视频探头、隔离升降桩等管控设备的过程监管和审核验收,确保符合安装施工要求,切实发挥出应有效益。县政府督查考核室要将涉水路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纳入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对各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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