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20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秦皇岛-2026-09-20 00:00:00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抚宁区卓迅劳务综合服务部
投诉人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办事处富强路东侧富强庄园*******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宁路**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北路*号金明国际财富中心**楼****室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年度公路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包(海宁路)二次”于****年**月**日发布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年**月**日抚宁区卓迅劳务综合服务部向秦皇岛市中建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被质疑人对质疑情况进行了答复。****年**月**日,抚宁区卓迅劳务综合服务部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书,审查后并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一: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违法确定并发布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标准多项评分细则未细化量化,评审自由裁量权过大,质疑答复回避实质性问题,答复理由不能成立。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配套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不清晰,实质性技术要求约定不明,影响供应商正常投标响应,质疑答复不予支持理由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北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 北戴河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