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2026-09-19 00:00:00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总承包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 :********** **:**
*、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 缴纳养老保险 | ****年任意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 ****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 ||||||
更正日期 : **********
*、其他补充事宜
我单位组织招标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
事实描述:招标文件内*.*.*投标人资质条件第八条其他要求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年任意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法律、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一)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要求提供人员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变相设置了企业成立年限门槛,且与“核实劳动关系”的立法本意不符。
回复*:
经招标人了解相关投诉处理案例,并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第八条关于“****年任意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的条款,客观上对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年限、投标人企业设立年限形成门槛,存在被认定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风险。
现修为“****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详见澄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