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9-20
新疆/伊犁 招标采购
伊犁州妇幼保健院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伊犁-2026-09-20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服务期*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年医疗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项目”分别于*月**日、*月**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公告无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或保函,二次公告仅有*家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即: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鉴于*次公开招标公告,有效报名供应商均不足*家。
同时,了解到目前在全疆保险行业内已形成全疆医疗行业专属服务数据库及风控模型,建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患谈话第三方见证+医疗意外险 “四位一体”的生态服务模式;且已经建成 覆盖地(州、市)和兵团师市的风险防范、纠纷调解服务网络,组建了由***名医学、法律专家组成的专家库的医疗机构保险经纪服务商只有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前期负责我院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及保险经纪服务的服务商为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若更换服务商即意味着示范项目医责险断保,从而导致我院累计获得的三年追溯期归零,理赔衔接中断。一旦发生追溯期内巨额赔案,新服务商不可能承担之前的赔偿责任,只能由医院自行赔偿。并且医疗机构保险经纪服务需要具备保险条款设计、行业风险防范、专业纠纷调解、医疗数据分析等复合能力,非医疗领域经纪公司难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综上所述,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为医疗责任、公众责任保险及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的唯一响应供应商。现为有效防范医疗风险,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号乌鲁木齐大厦**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闫华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新疆伊宁市经济开发区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赵文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伊宁市海棠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辛海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伊宁市江苏大道**号和谐商务综合楼*层***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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