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2026-09-20
江苏/连云港 变更澄清
关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江苏/连云港-2026-09-20 00:00:00

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因部分土地被收回,用地面积发生变化,向我局申请变更该项目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审查,本次变更内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管控要求,我局重新出具规划条件(连开规条〔****〕**号),原规划条件(连开规条〔****〕**号)同时废止。变更内容如下:

用地面积由原******㎡调整为******㎡,用地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各项规划管控指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图面积与已办不动产权证书(苏(****)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号)面积一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规划条件变更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书面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相关依据。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无意见。


附件:*.原规划条件(连开规条〔****〕**号);

    *.变更后规划条件(连开规条〔****〕**号)

(联系人:邢厚龙,联系电话:********)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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