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2026-09-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多病共管健康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号招商城市主场*座****
被投诉人: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桃源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 * 号 * 座 *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多病共管健康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扣分未能与采购文件定义的缺陷类型及投标文件具体位置建立可核查的对应关系,质疑答复以评审保密替代事实说明,相关原始评分依法应由财政部门调取核查。
投诉事项*:投诉人提交的五组医疗卫生信息化相关业绩被全部评定为*分,被投诉人质疑答复未履行逐项事实认定和统一口径阐明义务,且错误适用质疑时效否定对采购结果的及时质疑,客观评分涉嫌严重事实认定不清及不公,依法应由财政部门调取核查并予以纠正。
投诉事项*:投诉人质疑的是保洁人员进入评审区域,质疑答复却以“未发现保洁人员进入本项目评审室”作答,将“评审区域”偷换为“评审室”,既未回应原质疑事实,也未提供具体法律依据,相关连续录像和人员迸出记录应当及时保全核查。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违规私下拨打电话,且伙同采购人监督人员无理拒收、拒不记录投诉人现场递交的书面异议材料,相关行为严重违反现场开标管理与异议处理法定程序,质疑答复避重就轻、涉嫌蓄意掩盖程序违法事实,相关开标现场录音录像依法应由财政部门调取核查。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攀枝花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