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曼哈格)
2026-09-20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曼哈格)
广东/广州-2026-09-20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曼哈格)

发布机构:广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食品检验所检验检测及科研专用材料供应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曼哈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广电计量*号楼***室

法定代表人:石磊


被投诉人*: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楼


被投诉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二路**号


相关供应商:时金(广州)实验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时金实验)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碁大道*号之一***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详细评审技术部分的‘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驾驶员除外)情况’项,投诉人应得分值为满分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应急预案*得分”相关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招标文件将‘应急预案*’归入商务部分评审,归类不当”相关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机关予以驳回。

(三)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对本案进行调查,投诉事项不成立,相关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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