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32号)
2026-09-20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6〕32号)
河北/秦皇岛-2026-09-20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市喜兆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天香佳苑*******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号
被投诉人: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六盘山北路*号****室
相关供应商: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号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预算金额**.*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月**日开启磋商,当日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交价为**.*****万元。*月**日,投诉人向秦皇岛市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后,*月*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文书中交替使用带(*)、(*)两枚公章,仅提供(*)号公章备案材料,(*)号公章无公安备案手续,使用未备案公章出具《质疑答复函》,答复内容虚假、违法。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以笼统“缺陷”作为扣分依据,未细化量化判定标准,主观裁量空间过大,违反政府采购综合评分法定要求,质疑答复错误认定该条款合规。 投诉事项*:质疑处理期间未暂停采购,强行开标并发布成交公告,程序严重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秦皇岛-2026-09-20 00:00:00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市喜兆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天香佳苑*******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号
被投诉人: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六盘山北路*号****室
相关供应商: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岗路***号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三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预算金额**.*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月**日开启磋商,当日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交价为**.*****万元。*月**日,投诉人向秦皇岛市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经补正后,*月*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文书中交替使用带(*)、(*)两枚公章,仅提供(*)号公章备案材料,(*)号公章无公安备案手续,使用未备案公章出具《质疑答复函》,答复内容虚假、违法。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以笼统“缺陷”作为扣分依据,未细化量化判定标准,主观裁量空间过大,违反政府采购综合评分法定要求,质疑答复错误认定该条款合规。 投诉事项*:质疑处理期间未暂停采购,强行开标并发布成交公告,程序严重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