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9-20 00:00:00
南艳湖畔(御湖观邸)小区广场、运动场和休闲场所等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艳湖畔(御湖观邸)小区广场、运动场和休闲场所等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艳湖畔(御湖观邸)小区广场、运动场和休闲场所等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南艳湖畔(御湖观邸)小区广场、运动场和休闲场所等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圆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中建天际*********室
投标费率:百分之捌拾捌(小写:**%)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施工
招标人:南艳湖畔(御湖观邸)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刘工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