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排水数据管控调配综合服务部水表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EPC)澄清补遗 变更通知
2026-09-20
云南/楚雄 变更澄清
供排水数据管控调配综合服务部水表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EPC)澄清补遗 变更通知
云南/楚雄-2026-09-20 12:31:25

供排水数据管控调配综合服务部水表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澄清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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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供排水数据管控调配综合服务部水表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及补遗:

一.招标文件内容调整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技术标中三、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评审内容,整体调整至第三部分 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分值构成进行修改:

修改前:技术部分**分、商务部分**分

修改后:技术部分**分、商务部分**分

*、原技术标*.*.*条款中“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评审项同步调整至商务部分*.*.*条款评审,分值结构随本次调整同步更新。

二、开标及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本次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布澄清补遗公告时距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现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统一顺延为:****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事项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时下载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全套资料。

*、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最新文件、未按调整后评分及章节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澄清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楚雄市财溢建设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青龙河东路***号福龙苑商贸街二期二号综合楼***号

联 系 人:窦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云南翌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茶花谷小区香槟郡***幢*单元*****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建梅、张觉森

电 话:***********、***********

行政监督单位: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人:苏老师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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