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重分析仪(ZBZXJJ20260262)采购公告
2026-09-20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热重分析仪(ZBZXJJ20260262)采购公告
四川/成都-2026-09-20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9-20 00:00:00
热重分析仪(**************)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量:**次
| 项目名称 | 热重分析仪 | 项目编号 | ************** |
|---|---|---|---|
| 公示开始日期 | ********** **:**:** | 公示截止日期 | ********** **:**:** |
| 采购单位 | 四川大学 | 付款方式 | 进口设备: 甲方与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委托协议后,将进口项目货款支付给代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项目货款仅用于本进口项目的信用证或**付汇及进口相关费用等。进口代理公司收到甲方合同货款后,按外贸合同要求及时履行与乙方委托的境外代理公司的付款义务。 国产设备:甲方应在完成验收并建立固定资产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的总款项,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签约时间要求 | 成交后*日内 | 到货时间要求 |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 |
| 报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
| 预算 | ¥***,***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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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货地址 | 一环路南一段**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 ||
采购清单*
| 采购物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
| 差示扫描量热仪 | * | 台 | 热分析仪 |
| 品牌 | 德国耐驰 | ||
|---|---|---|---|
| 规格型号 | ** *** ***** ******* | ||
| 预算 | ¥***,*** | ||
| 技术参数 | *. 温度范围:室温~****℃ *. 炉体:耐腐蚀陶瓷内胆,铂铑发热体 *. 炉体结构:吹扫气流向与逸出气体流向一致,适合于联用分析。 *. 炉体降温:水冷、从****℃降温至***℃<***** *. 升温速率:≥*.**~ *** ℃/*** *. 温度准确度:≤±*.*℃(标准金属) *. 温度精度:≤*.**℃ *. 温度分辨率:≤*.***℃ *. 天平类型:电子天平,开机自动校正,带内置砝码(提供设备内置天平的砝码照片) **. 最大称重范围:≥** **. 样品连续变化检测量:≥** **. 天平分辨率(**********):≤*.**μ*(全量程范围内,非灵敏度) **. 动态基线漂移≤±**μ*(提供设备实测图谱证明材料) **. 温度校正方法:采用标准金属的熔点,进行多点拟合的校正方法,配置≥*种(包含**、**、**、**、**、**)标准金属标样进行校准 **. 温度控制模式:具备直接测量并控制样品温度和直接测量控制炉体温度的两种控制模式,满足不同类型测试需求 **. 气路:≥*路内置自动气体质量流量计(***) **. 测试气氛:氧化、还原、惰性(动态或静态) **. 软件:中英文软件 **. ***功能:确定热重测试过程中的吸热和放热效应(提供设备软件功能截屏证明材料) **. ***状态栏:实时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或故障警报 **. 热重自动基线校正功能:设备无需基线校正即可开始测试(提供相关功能界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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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 | 服务年限:***月;电话支持:****小时;服务时限:报修后*小时;商品承诺:原厂全新未拆封正品;质保期:一年; | ||
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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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本项目采购需遵照《重庆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校级采购实施细则》、《重庆大学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执行,适用“有效最低价成交原则”,成交后将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要对应的
《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请各位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云采通电子印章使用规则》,确认其报价及后续履约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成交后,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的,均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重庆大学采购活动。
请各位供应商慎重报价,确认完全符合采购人商务、技术及合同(详见***.****.***.**,下载中心,各类合同模版)要求,且供应商响应的商务、技术及合同要求须与采购人提出的商务、技术及合同要求完全一致,不允许负偏离,亦不可正偏离。成交后,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均将列入陕西师范大学供应商违规失信行为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陕师大非政府采购项目。若因此引起法律纠纷,请向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价人若成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后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或不签订采购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存在相互串通现象等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年内不得参与学校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