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福建省)漳浦农商银行总行新办公大楼窗帘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026-09-20
福建/漳州 招标采购
漳浦县(福建省)漳浦农商银行总行新办公大楼窗帘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漳州-2026-09-20 00:00:00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漳浦农商银行总行新办公大楼窗帘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漳浦农商银行总行新办公大楼窗帘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漳采[****]***号

*、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保证金

*

窗帘及配套

*

******元(含暂列金*****元)

批

工业

否

****元

*

厨房设备

*

******元

批

工业

否

****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含暂列金*****元)(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采购包最高限价。若超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采购包最高限价。若超出,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至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幢*梯****、****室)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文件。

*.*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为未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提交到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鸿鑫大厦*楼随行易交易(漳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鸿鑫大厦*楼随行易交易(漳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漳浦农商银行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栋*单元****、****室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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