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09-20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发改审批〔****〕**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中心
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发改审批〔****〕**号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中心
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南平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市政综〔****〕**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南平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编码:************************)建设,有利于完善城市排水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平市中心城区(延平区、建阳区)。
三、项目单位: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雨水管网*.**公里、排水箱涵*.**公里、*****污水管网*.*公里;改造*****~******雨水管网**.**公里、*****~******污水管网*.**公里;配套安装终端智能监测设备、应急防汛设备等,同步开展路面开挖修复等附属工程建设。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七、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吨标准煤,按规定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请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南平市城管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城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统计局,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