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三台废旧垃圾焚烧炉设备整体拍卖交易公告
2026-09-20
青海/西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交易公告]三台废旧垃圾焚烧炉设备整体拍卖交易公告
青海/西宁-2026-09-20 00:00:00
产权交易公告
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三台废旧垃圾焚烧炉设备整体拍卖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内容
子账号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
三台废旧垃圾焚烧炉设备整体拍卖标的一
[尚未生成子账号]
*.****
*.****
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壹万元整转为货物清运押金,并在成交后**个自然日内****年*月**日至**月**日清运完毕,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超期每日收取成交额*%的违约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经确认后,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标的(不提供发票)。移交后的标的由乙方自行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等,甲方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拆卸、搬运等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在拆卸、吊装、搬运等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并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标的的拆卸、吊装、搬运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及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清运标的所产生劳务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因装卸、运输过程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包括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若造成委托方或第三方受损,买受人还应当承担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在拆卸、吊装、搬运、清运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施工,不得破坏场区内设施、路面等公共设施,发生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若造成委托方或第三方受损,买受人还应当承担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转让方式: 拍卖
四、受让须知
*、公告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上午*:**到**:****下午**:**到**:**
*、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锦园大厦六楼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年**月**日 **:**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雒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锦园大厦六楼
网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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