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2026-09-18 00:00:0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东北油气分公司长岭断陷****年勘探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和委托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长岭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部署**口油气兼探井,钻井总进尺**.****万米,拟建施工道路*.*千米。项目主要依托松南集输处理站、龙凤山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点及乾安清源固废治理有限公司乾安泥浆处理站(以下简称“乾安泥浆处理站”)。
该项目已通过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该项目符合吉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探井试油(气)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封井,对于不产油(气)的探井须进行永久封井。在探井转为生产井前须重新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吉林省草原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在道路施工过程中,挖土方时要按反程序堆置弃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建设单位应避开雨季施工,鉴于东深***勘探井、***勘探井与南侧吉林长岭龙凤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较近,施工时应远其一侧布设井场,废水(液)及时转运,不得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井场作业选用可循环的泥浆、污水回收利用系统。施工期钻井废水及完井废水用罐车运至乾安泥浆处理站处理;洗井废水、试油(气)分离废水及废压裂液用罐车分别运至松南集输处理站、龙凤山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上述废水(液)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表*水质主要控制指标要求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防渗厕所,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等。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中选用低污染型钻井液和压裂液。配制选用无毒化学泥浆和无毒水基胍胶压裂液。对柴油储罐、污水储罐、废弃泥浆收集罐等贮存区域地面进行防渗。井口应加设表层套管,确保深度达到地下水层以下。固井注水泥时须上返至地面井口,并采用声幅曲线检测技术全程监控固井质量,防止油(气)、水串层。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柴油储罐区地(侧)面进行防渗。井场四周应设置足够高度的围堰与毗邻的农田隔开。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采取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影响。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燃油,钻井柴油机排放的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中相关标准要求。燃柴油锅炉应采用优质柴油,其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中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经不低于**高烟囱排放;测试放喷废气导入放喷管线经火炬燃烧后排放;井口安装防喷器、紧急切断阀、紧急放散口等控制装置,防止井喷和减少井口烃类气体的无组织挥发量,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各类生产装置和设施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控制要求;试气结束后采用封井器及时封井。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井场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表*中标准要求。工程车辆经过村屯等环境敏感目标时,严禁鸣笛并控制车速和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确保村屯等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关功能区要求。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水基泥浆及岩屑运至乾安泥浆处理站处理。落地油土、废防渗布等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岩心存放在岩心陈列馆;废焊条由东北油气分公司物资处理中心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八)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落实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防腐和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工作;对运输废水(浆、液)和危险废物的车辆进行严格监控,合理设置运输路线,主动避让自然保护区和天然泡沼等敏感地区,减少经过村屯等保护目标,避免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完成后,依法向社会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请松原市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及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分局组织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松原市生态环境局,松原市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及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