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2026-09-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墨玉县中等职业学校图书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蚌埠三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水岸名都二号楼*单元***号
被投诉人*: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玉都国际广场银座****
被投诉人*:墨玉县高级技工学校(墨玉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墨玉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墨玉县中等职业学校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并于当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审查,并向被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采购代理机构恶意拖延质疑答复至开标前一日,程序严重违法,申请财政部门立即暂停本次开标活动,...。投诉事项二:配套钢制书架堆砌大量非标精细化排他技术参数,设置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答复论证不具备合法性,...。投诉事项三:质疑回复未能有效回应“专业服务能力”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问题,...。投诉事项四:质疑回复未能合理解释电子图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要求的合理性,...。投诉事项五:质疑回复未能明确电子图书报价方式,...。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被投诉人*于****年*月*日收到质疑函,于*月**日作出答复,未超过法定答复期限。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恶意拖延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与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的技术参数。招标文件所载书架技术参数均引用了国家标准或行业通行测试方法,并未指定特定品牌、特定专利或特定厂家,也未要求提供特定厂家的授权或背书。投诉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参数组合具有唯一性或指向特定供应商,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本案“专业服务能力”评分标准仅有“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等定性表述,未将*分分值进一步细化到具体评审要素,也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同时将“表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等与服务质量无直接关联的形式问题纳入“缺陷或漏洞”扣分范围,违反了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的法定要求。该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四:在电子图书采购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电子图书平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系确保电子资源来源合法、版权清晰的行业通行做法,代理商或集成商可通过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并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响应,并不必然排斥代理商参与。投诉人主张该要求构成不合理条件缺乏充分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本案招标文件对“带★号电子图书”仅要求“包含报价”,但未明确电子图书的计价单位、许可使用范围及与纸质图书数量**册的对应关系,导致供应商无法准确理解报价口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虽重申“按单位“册”数量为**为单位报价”,但仍未说清电子图书的计量方式,该投诉事项成立。
鉴于投诉事项三、五成立,可能影响采购文件公平性和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项目已经确定中标结果,但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处理结果如下:
*.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投诉事项一、二、四依法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结果,可在收到本处理结果书之日起**日内向墨玉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理结果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墨玉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