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9-17 00:00:00
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殡仪馆餐厅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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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伊犁合仕加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月**日**:**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殡仪馆餐厅五年租赁权,参考价:*****元/年,保证金:*****元。
按年租金起拍,标的以实物现状展示为准。
二、拍卖网址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拍卖时间
****年**月**日**:*****月**日**:**(竞价延时除外)。
四、拍卖底价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公告参考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
增价幅度:***元或其整数的倍数。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六、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并于线下提交相关资质通过资质审核,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需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的,请在拍卖前联系本公司。
七、保证金与成交款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金分两笔支付,须线下支付的可网银或电汇支付到拍卖公司指定帐户(拍卖完成后折抵应付款项),须线上支付的按拍卖平台指定的帐户交纳(拍卖完成后全额退还)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具体请咨询拍卖机构。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及服务费(按成交价的*%收费)。
详情:*号标的线上支付***元,线下支付*****元,保证金共*****元。
拍卖公司对公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伊犁合仕加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账户:**********************
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伊犁分行(营业部)
八、租赁需求及情况告知
*、租赁期限:*年,按年租金起拍,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年递增**%;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展示为准;
*、招商对象:须为合法存续的个体、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相关类目,未经出租人许可,不得增设其他经营项目;
*、竞买人需具备餐饮经营实际经验,并在报名时提供餐饮经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参与竞拍公司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个人无不良征信,不得为失信人、限高人或进入黑名单;
*、竞拍报名时还需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转为承保风险抵押金;
*、食堂全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竞买人须于报名前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书及经营承诺书,方可继续报名;
**、出租人仅提供食堂房屋主体、基础给排水、供电设施;食堂现有固定资产由买受人与原租户方自行协商处置,不得影响殡仪馆日常餐饮供应;
**、租赁期间水、电、暖、燃气、租赁房屋的维护保养及所需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保持房屋内外的清洁卫生,爱护房屋设施;
**、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场地唯一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场地防火、防盗、用电、设施管护及日常治安管理。因承租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严禁转租、分租、转借经营权,若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出租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未尽事宜、其他权责以合同条款为准。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联系人:赵经理咨询电话: ***********
伊犁合仕加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