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6-09-18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乐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乐昌市新时代学校食堂和学生宿舍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屹辰胜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永盛太古厨具城
被投诉人*:乐昌市新时代学校(以下称被投诉人*)
地址:乐昌市大瑶山路**号
被投诉人*: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以下称被投诉人*)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老阳山***线旁新五洲国际汽配用品商贸城**幢***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虹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标供应商)
地 址:乐昌市乐城街道乐园大道**号乐昌国际商贸城**幢***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哈尔滨屹辰胜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就《乐昌市新时代学校食堂和学生宿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经调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人请求:*.此次中标供应商“广东虹阳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将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或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请求监管部门依法认定代理机构(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答复存在明显偏袒,违规履职行为,变相纵容违规中标结果,请求撤销本次错误包庇性质疑答复。
投诉人称:*.中标产品(如:电磁单头大锅灶,电磁四头煲仔炉,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报价表中只填写了产品外形尺寸,并没有写“产品型号”,属中标无效。*.此次中标产品“双门消毒柜”生产家没有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属中标无效。
经调查,本机关查明:
该项目为《乐昌市新时代学校食堂和学生宿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乐昌市新时代学校,采购预算***.***万元,采购标的其他厨卫用具,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广州穗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中标供应商为广东虹阳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标和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投诉人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年*月*日,投诉人提起投诉。****年*月**日,本机关向项目代理机构、采购人作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被投诉人提交的答复材料等佐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
经核查,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经核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责令被投诉人于收到本决定书*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补充完善全部必备公示要素,重新完整、准确、规范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做好公示资料留存备查。
*.公示瑕疵属于程序性不规范问题,未影响采购结果公平公正,不予撤销本项目中标结果。对被投诉人信息公示审核不严、履职疏漏问题,另案处理。
*.投诉人其他超出事实及法律依据的诉求,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依法向乐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乐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