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引进项目更正公告
2026-09-18
江苏/宿迁 变更澄清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引进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宿迁-2026-09-18 00:00:00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引进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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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共享充电宝服务引进项目

二、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条**.*“异常高价响应审查”更正为:

**.*异常高价或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可以启动异常高价或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管理费最后报价高于供应商营业收入***%的;

(*)充电收费报价每半小时收费价格低于*.*元的;

(*)评审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最后报价过高或过低(含明显高或低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高价或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说明该管理费或充电收费报价的商业测算逻辑、项目收益测算、能够按该报价履约的保障措施。 重点核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为获取高分恶意抬高或降低报价、是否有成交后变更报价的意向。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稳定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经审查可以证明报价具备履约可行性的,则该报价继续参与正常评审。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条无效响应情形第*项“本项目报价为乙方缴纳给甲方的三年管理费总金额,响应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元的。”更正为“乙方缴纳给甲方的管理费低于最低限价(即营业收入**%)的。”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第三条评分标准/响应报价:“充电收费报价……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报价/评标基准价)×**。”更正为“充电收费报价……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招标办信息

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迁大道***号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

*.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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