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澄清与修改
2026-09-18
辽宁/盘锦 变更澄清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澄清与修改
辽宁/盘锦-2026-09-18 00:00:00
辽宁/盘锦-2026-09-18 00:00:00
监督部门
辽宁省水利厅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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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通用器材采购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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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其他内容
经研究,对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项目名称)通用器材采购(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题: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中“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六)制造商授权书提出以下疑问:我方为经销商,非代理商,是否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答:本项目同时接受设备制造商、设备经销商、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其中设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供货、质保及售后服务等)。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编制人
李娜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编制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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