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松源街道南藤岗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南门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9-18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庆元县松源街道南藤岗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南门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丽水-2026-09-18 00:00:00
浙江/丽水-2026-09-18 00:00:00
庆元县松源街道南藤岗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南门洋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情形”中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⑧点: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第**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 二、在**.*“否决投标情形”中技术标评审内容第⑩点“其他”中增加“不符合本次暗标技术标格式要求的: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微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如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签章、地址、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获奖情况等),技术标内容中不得有投标人名称及人员姓名,投标人单位名称以我方代替,人员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岗位名称代替,该岗位有多个人员的,按岗位+数字进行表述,如施工员*、施工员*……。” 三、本项目技术标暗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编制或者按本次放宽后的要求编制,均予以认可。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