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税务2026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18
北京 招标采购
山西税务2026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2026-09-18 00:00:00
山西税务****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打印

山西税务****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税务****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西税务****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山西税务****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分为以下工作内容:收归数据分析应用展示平台、“晋税智数”分析系统优化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一体化管理、税费摸底与税费联动分析、智慧稽查系统选案分析工具。

(*)收归数据分析应用展示平台

按照“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的工作策略,为进一步发挥税收数据在查看税收资金运行、分析重点税源变化、强化重点风险防控、提升税收监管成效、挖掘堵漏增收潜力方面的作用,解决当前存在的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企业分析力度不足、税源税收比对分析不够深入等问题,拟在省局大数据平台建立收规固化报表,涉及煤炭行业分析、重点税源分析、税收收入预测、组织收入风险防控、税收运行情况查看、重点领域运行情况分析、税收与发票比对等多个方面内容,不断推进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依数据执行,实现以数集成、以数增效、以数监管,进一步提升“以数治税”工作质效,更好为组织收入中心工作服务、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

(*)“晋税智数”分析系统优化完善

今年以来,按照省领导批示和指示要求,省直各经济职能部门频繁向采购人提出税收大数据(主要是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大经济战略部署的涉税市场主体户数变化、税收收入完成、增值税发票开具情况等)共享需求,来人来函要求建立长期协作机制,还有的吸收采购人为各类经济专班成员单位。按照省局主要领导关于持续打造税务部门以税咨政的“金字招牌”的批示要求,更好回应省领导关切,税收经济分析处拟在原有的“晋税智数”分析系统中新增“决策参考”功能模块,主要对重点行业门类、重点企业有关数据定期形成固化报表,确保对外提供的税收大数据质量,统筹资源利用,进一步节约运维成本。

(*)涉税专业服务一体化管理

为响应总局****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强基促发展·提效激活力”的主题,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智慧服务优体验,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精准推送“体检报告”,针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协议报送情况、代理通道使用情况、信用积分可提升情况,生成一份质量体检分析报告,助力税务机关在提升机构代理通道使用情况、积分提升情况存在有效抓手。

(*)税费摸底与税费联动分析

保费源摸底与税费联动分析作为税务 “强基工程” 的关键任务以及 **** 年的重点工作,通过《关于加强社保费征管服务基础工作的通知》(税总社保发〔****〕** 号)、《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推进税费融合发展 进一步提高社会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质效的意见》(税总党委发〔****〕** 号)及年度工作安排。《**** 年全国税务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指出,要统筹税源费源管理,深入开展费源摸底工作,深化税费联动分析,强化税费收入质量分析。《**** 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重点工作任务》也强调,要进一步夯实统计分析基础,持续集中全国社保费征缴明细数据,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按月分险种分类别统计缴费户数、人数等情况,并通过税费数据对比等方法,深入开展税费数据 “一户式”“一人式” 关联匹配和联动分析 。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树牢 “税费皆重” 理念,落实党委专题研究机制,局党委每年至少听取 * 次社保费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每年至少开展 * 次税费协同调研,以此推动社保费征管全面融入税务 “大征管” 体系。

(*)智慧稽查系统选案分析工具

近年来,税务稽查改革以“四精”要求(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指引,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年《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意见》推动稽查模式转向“数据驱动、风险导向”;****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提出建设“智慧税务”,强调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闭环监管体系,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年《推进智慧稽查建设意见》明确要求****年前建成全流程数字化稽查平台,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银行、海关等),试点“非接触式稽查”,通过远程调账、智能分析实现高效“案头结案”,对稽查执法的精确性、有效性及执法手段创新提出新要求。同时****年*月,总局发布《税务稽查案件靶向检查清单管理流程》,明确提出针对稽查案件开展靶向检查试点,进一步提升选案办案能力的要求。智慧稽查系统选案分析工具以提升选案工作准确性、线索挖掘有效性为目标,智慧选案围绕稽查自主选案环节、单户线索挖掘开展,通过对税务数据和其他外部数据共同构成的稽查大数据归集与标准化加工,结合大数据智能算法构建以智能工具、智能算法为支撑的大知识、大模型服务框架;通过分行业、分事项的选案分析模型以及自定义选案指标设定,实现筛选待查对象,生成疑点清单和数据证据链,同时通过对接省局指挥系统实现自主筛查线索归集,进行任务统筹;采取数据分析加人工分析的交互方式开展单户预案分析,识别完整的线索疑点清单,实现精准选案,并出具稽查选案分析报告与可视化分析结果展示,同时可支撑指挥系统进行线索研判;对于需立案检查的已确认案源自动生成稽查项目书,可启动靶向清单检查。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起八个月。

需求部门确认,本项目需求内容不包含已有合同内容;需求内容与项目立项、预算评审(如有)内容一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涛

电话:*******



附件:
山西税务****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
山西税务****年税收大数据平台升级完善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