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等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2026-09-18
安徽/宣城 变更澄清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等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第2次
安徽/宣城-2026-09-18 00:00:00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等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等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等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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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等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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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投标人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问:我单位提供该业绩的施工合同,或者盖有审查合格专用章的桥梁部分图纸,或者该业绩公开招标时的业主盖章招标文件体现该业绩含桥梁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投标人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

(*)其他材料: /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等),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含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含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认可监理业务手册,并要求“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

我方疑问:上述“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是否意为: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单位公章)?

答:投标人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并盖单位公章)。

(*)其他材料: /

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等),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知“*.*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款的有关要求。

我方疑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答:本项目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杨成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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