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新华书店图书展览中心一期工程(施工)
2026-09-18
福建/宁德 招标采购
【福安市-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新华书店图书展览中心一期工程(施工)
福建/宁德-2026-09-18 00:00:00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新华书店图书展览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安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安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溪北洋富民路西侧 **** 地块(新城区);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一期建设福安市新华书店图书展览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为****.***;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和内容:一期建设福安市新华书店图书展览中心综合楼,建筑面积为****.**㎡。招标内容:包括主体结构、门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号)**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中型),应当由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担任;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标段划分(如果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号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闽建建[****]*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④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号、闽建筑函[****]**号文规定执行;⑤根据(闽建办筑函〔****〕**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筑[****]**号)文件规定:实行福建省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安分公司

地址:福安市鹤兴中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号楼*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吴映文(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练文福、陈丽娜、黄振利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安市新华北路**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号(秦溪洋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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