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招标公告]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西北街村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3间房屋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2026-09-18
河北/唐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滦南县][招标公告]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西北街村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3间房屋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河北/唐山-2026-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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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西北街村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间房屋出租项目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坐落 |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西北街村唐山市滦南县和平路西侧南大街北侧世纪商厦南侧底商 | ||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 | ||
| 挂牌单价 | ***** 元/年 | ||
| 挂牌总价 | ****** 元 | ||
| 标的物数量 | * 间 | ||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资产类型 | 房屋 |
|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 | ** 平方米 | |
| 目前用途 | 商业 | 附属设施 | |
| 坐落 | 唐山市滦南县和平路西侧南大街北侧世纪商厦南侧底商 | 使用年限 | |
| 已用年限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按时缴纳租金,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租赁期间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人身伤亡等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概不负责。(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须经甲方同意后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将房屋原样交付甲方。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同意 |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 ||
出让方信息
| 出让方名称 | 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西北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西北街村 |
| 注册地(地址) | 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西北街村 | 法定代表人 | 朱树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否(不放弃)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 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按时缴纳租金,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租赁期间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人身伤亡等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甲方概不负责。(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须经甲方同意后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将房屋原样交付甲方。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滦南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特别声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