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学院新城校区3#教学楼、3#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更正公告
2026-09-17
新疆/昌吉 变更澄清
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学院新城校区3#教学楼、3#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更正公告
新疆/昌吉-2026-09-1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学院新城校区*#教学楼、*#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成交结果更正新疆泰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学院新城校区*#教学楼、*#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应当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多次书面催告中标供应商限期前来签订合同,但该供应商既不按要求签署合同,也不书面提交放弃中标函,持续拖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已实质构成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学院

地 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号科创花苑**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嘉文、石龙彦、李瞾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昌吉学院新城校区*#教学楼、*#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应当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多次书面催告中标供应商限期前来签订合同,但该供应商既不按要求签署合同,也不书面提交放弃中标函,持续拖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已实质构成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