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剩余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挂牌披露]
2026-09-18
广东/珠海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珠海市香洲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剩余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挂牌披露]
广东/珠海-2026-09-18 00:00:00

珠海市香洲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剩余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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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剩余砂石土余渣处置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珠海华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珠海市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一、现将珠海市香洲区内涝整治工程(一期)剩余砂石土余渣资源对外公开竞价。本项目为对工程所涉及的土石余渣的运输、存储和处理。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成评字(****)第****号、深戴维评报字[****]第********号所载,本项目土方约******³,石方约******³。评估总均价为*,***,***.**元,其中石方评估单价**.**元/*³,土方评估单价*.***元/*³。该土石总量仅为暂定总量,本工程土石总量最终以现场实际施工出土品质为准,实际土、石资源回收量根据最终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及其变更图核算并经委托方书面审批确认为准。 本项目竞价中标后,中标价为合同暂定总价,土方/石方含税单价={(合同暂定总价—挂牌价)÷挂牌价 *}×土方/石方评估单价,合同结算价=∑土方/石方含税单价×经委托方书面审批确认的实际开挖且自用后剩余的土方/石方总量。实际土石资源品质以现场实际施工出土品质为准,实际土石资源回收量根据委托方、监理、竞得人三方共同现场盘点,并经委托方书面审核确认为准。竞得人在收到委托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将合同暂定总价的***%上缴至珠海市财政局,如合同结算价与合同暂定总价不一致,多退少补。合同结算价大于合同暂定总价的,竞得人应于实际土石资源回收量经委托方书面确认后**个日历天内将差额部分支付至市财政局指定收款账户;如合同结算价小于合同暂定总价的,由市财政局无息退还差额部分,具体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办理。 二、竞价规则:本项目采用评估总价向上竞价模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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