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疏财罚决〔2026〕4号)
2026-09-17
新疆/喀什 质疑投诉
疏附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疏财罚决〔2026〕4号)
新疆/喀什-2026-09-17 00:00:00
新疆/喀什-2026-09-17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疏附县欣旅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疏附广州工业城(园区)工作委员会赴广州开展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学习交流活动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疏附县欣旅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七村民族乐器村***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疏附广州工业城(园区)工作委员会赴广州开展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学习交流活动涉嫌串通投标”立案调查。经查明,一是你公司与新疆千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疏附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制作。二是你公司与新疆千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疏附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是你公司与新疆千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疏附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分项报价表错误一致。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七、处罚结果
*.处以人民币****元(贰仟贰佰肆拾柒元整)(即采购金额**.**万元的**‰)的罚款,上缴国库。*.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疏附县财政局
*、联系人:疏附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