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09-17 00:00:00
为规范我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姜堰区区本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办法》(泰姜财〔****〕**号),决定对区本级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姜堰区****年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项目(****年第*期,总第*期)
*.项目金额及要求:
(*)本项目总金额为**.*亿元人民币,其中标的*项目金额为**.*亿元(其中*亿元存放期限一年、**.*亿元存放期限两年);标的*项目金额为*.*亿元,存放期限两年。
(*)本项目通过公开评审最终确定中标银行及其中标金额和中标利率,中标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百万元整数;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金额是指招标资金额度,具体存放时间由区财政局根据资金状况及定期存款到期情况等确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金融机构(投标银行)必须是在姜堰区辖区内设立支行及以上级别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等。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服务大局、信誉良好、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投标人必须以在姜最高级别机构的名义参加,下设分支及以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严格遵守与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签订的定期存放服务协议。
三、招标信息发布
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采购栏目中发布(****://***.********.***.**/******/********/****/*****.****)。凡有意愿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日(工作时间),到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时间:****年*月**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投标书份数:正本*份,副本*份;
*.投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北二楼会议室。
五、开标及评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开标及评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及评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北二楼会议室;
*.投标单位参加人员:各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人;
*.开标及评标监督: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相关部门对本次评标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六、中标信息发布
中标结果,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采购栏目中发布(****://***.********.***.**/******/********/****/*****.****)。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告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长江西路**号***室
联 系 人:王宜戎 联系电话:*************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