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2026-09-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乐至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重点项目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宇乐威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春晖南路*号***(第*层第***号房)
被投诉人: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帅乡大道***号
被投诉人: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号**楼*、*、*、*号
相关供应商:泰州伯克斯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野徐镇姜高路南侧(泰州市双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内)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应急管理局资阳市乐至县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重点项目一批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我司技术参数全部无偏离,评标委员会无任何事实依据扣除技术分*分,评审打分主观随意、严重不公。
投诉事项*:我司与中标供应商通信装备、无人机品牌完全一致,样品评审单独扣我司*分,评标委员会执行双重评审标准,构成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未响应招标文件★号强制性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实质性缺失,依法应当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违规保留其中标资格,评审结论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主观评审环节对不同投标人执行双重打分标准,倾向性给予中标供应商高分,对我司不合理压低分值,构成差别待遇、评审行为严重违法。
投诉事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至合同公示间隔极短,不足**小时,签约流程仓促,剥夺其他供应商法定质疑、核查期限,采购流程违法、对未中标供应商不公平。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