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陵街道宁江社区“石榴籽·三线魂”“社校”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一期)
2026-09-17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十陵街道宁江社区“石榴籽·三线魂”“社校”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一期)
四川/成都-2026-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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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陵街道宁江社区“石榴籽·三线魂”“社校”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一期)

一、项目概况
基本信息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宁江社区 “石榴籽·三线魂” 特色文化品牌,立足 “社校融合、幼龄起步、全域浸润、长效运行” 思路,以多民族文化符号与三线建设精神为核心,围绕四大建设内容协同推进打造独具特色的民族团结文化**、拍摄制作“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短视频、幼儿园内建设“石榴籽·匠心坊”与“同心·三线剧场”两大功能教室,社区内营造儿童军工研学空间、老军工党员工作室、宁江军工文创、微宁江精神文化角及“团结印象”环境。从幼儿启蒙阶段根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三线建设精神,实现 “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区” 的链式效应,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交往交流交融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社区 + 学校” 民族团结协同育人新模式,助力打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嵌入式社区融合环境。项目一期主要包含儿童军工研学空间、老军工党员工作室、微宁江精神文化角等。
资金预算 ******.**元 计划工期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人员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起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宁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张莉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鑫品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金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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