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东区至际头仔公共栈道建设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9-16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寿宁县东区至际头仔公共栈道建设项目[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福建/宁德-2026-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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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东区至际头仔公共栈道建设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寿宁县东区至际头仔公共栈道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寿宁县东区至际头仔公共栈道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本补充通知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本补充通知附件查阅并下载。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领域针对“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筑(****)**号),对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内容作出修改,具体详见附件,未按附件内容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各投标人须在本补充通知附件处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