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6-09-17 00:00:00
[吉安市本级]遂川县于田镇扩建****污水处理终端及新增进出口管道和大汾镇跨河污水主管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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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于田镇扩建****污水处理终端及新增进出口管道和大汾镇跨河污水主管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遂川县于田镇扩建****污水处理终端及新增进出口管道和大汾镇跨河污水主管修复项目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简易招标,按照选取公告规定的选取办法,现将预中选承建单位公示如下:
预选取承建单位:江西轩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选价:******.**元
注册建造师:刘安健注册证书编号:赣 ****************
施工员:罗荣质量员:许月月安全员:刘啟南
材料员:尹群芳劳务员:肖芳林标准员:谭秋昌
资料员:许建春机械员:刘海红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潜在选取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选取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遂川县源丰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潜在选取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满意,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遂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遂川县源丰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