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9-17
四川/资阳 质疑投诉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资阳-2026-09-17 00:00:00
四川/资阳-2026-09-17 00:00:00
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至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级职业中学产教融合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高级职业中学产教融合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