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2026-JHDSCM-G1003)
2026-09-17
江苏/连云港 招标采购
连云港市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2026-JHDSCM-G1003)
江苏/连云港-2026-09-17 00:00:00
江苏/连云港-2026-09-17 00:00:00
连云港市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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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道路入口改造、垃圾房、快递站、背景墙前绿化改造、铺设假草坪(操场)、彩钢板屋顶更换、晾晒场边栏杆边坡修复、道路边围墙、入口处绿化景观改造、主入口外护坡、园林绿化工程、安防防护工程。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务要求: (*)具备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备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方,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承诺); *.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合同金额等同于或高于控制价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须含合同关键信息页、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主体双方盖章页,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以上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截止时间月份的上一个月起算),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上海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另行通知)
(四)提交方式:投标人按采购单位明确的地址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上海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另行通知)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踏勘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三)联系人:韩老师 (四)联系电话:***********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提供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查询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 **.*********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注:上述提供材料仅报名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
地 址:上海 上海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臧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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