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9-17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2026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9-17 00:00:00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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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江西物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地双子塔**栋****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江西物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成都东部新区****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服务 成都东部新区 柴油车监督抽测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分别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车开展抽测工作和数据结果判定。用于开展抽测的设备应在溯源有效期内,需确保开展的抽测工作不会使检测结果无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毅(采购人代表)张薇兰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支付方式及标准如下: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及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注:上述文件已废止,此处“参照”仅为计算参考,实际代理服务费由双方依法以市场调节价协商确定)。
(*)如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代理服务费按****元(伍仟元整)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鑫同方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品目:*********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监督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组***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同方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号荣盛·布鲁明顿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四川鑫同方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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