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图财发〔2026〕29号 )
2026-09-17
吉林/延边 质疑投诉
图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图财发〔2026〕29号 )
吉林/延边-2026-09-17 00:00:00


一、项目名称

图们市百年部落“红石榴”驿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曲阳县盛乾园林雕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路庄子乡马羊村村西(现代雕塑产业园内杨琼大街中段路西)

被投诉人*:图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图们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口岸大街****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号

三、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年*月**日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投诉事项*:项目属性认定错误,价格评审分值设置违法。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实质性服务承诺”未在磋商文件细化量化,事后增设评审标准。

投诉请求:修改采购文件,发布更正公告,依法顺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函及质疑回复函、被投诉人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认定事实如下:

投诉事项*:采购人可以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项目属性,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没有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诉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图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图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图们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