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38号)
2026-09-1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38号)
吉林/长春-2026-09-10 00:00:00
吉林/长春-2026-09-1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北湖校区会议室功能提升与设施完善工程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金焱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幢*单元****号房
被投诉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号
被投诉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