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市财采决〔2026〕26号
2026-09-16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沧市财采决〔2026〕26号
河北/沧州-2026-09-16 00:00:00
沧市财采决〔****〕**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电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科达万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曙光路曙西小区*区**号
被投诉人:沧州市公安局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号
被投诉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号
相关供应商:雄安大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午方东庄村平安路富强胡同***号
四、基本情况
“沧州市公安局***电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于****年*月**日发布采购文件公告,****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年*月*日,河北科达万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向沧州市公安局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科达万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收到质疑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河北科达万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向相关单位调取证据,投诉处理期限相应延长。
投诉事项*:谈判小组仅因四页页码错误直接判定我司无效响应(见附件四),程序违法、无法律依据,评审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雄安大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材料,以无生产资质企业作为蓄电池制造商,涉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结果应作废。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的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沧市财采决〔****〕**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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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沧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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