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9-16
甘肃/平凉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
甘肃/平凉-2026-09-16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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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区财采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平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编号:*************)一包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平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第一包)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投诉人:浙江华进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前仓镇前仓村金鸡路***号*楼

邮编:******

被投诉人*:平凉市崆峒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宝塔中路***号

邮编:******

被投诉人*:甘肃首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区正门三楼

相关供应商:平凉市华宽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新仟国际*号商务楼*层

我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浙江华进环卫设备有限公司针对“平凉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二期(第一包)”中标结果提起的政府采购投诉,经审查,该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及相关供应商送达投诉副本。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关于中标单位业绩核查与公开的投诉事项。

经查,中标单位平凉市华宽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份业绩合同,我机关调取了开评标资料及业绩合同资料,其中一份合同公开可查询,其他四份合同相关方具有供货验收单、付款凭据、税务发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合同,依据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予以评审赋分,本项目按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公开了政府采购信息。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关于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核查的投诉事项。

经查,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标单位平凉市华宽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载明产品制造商为河北新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我机关调取了相关资料,河北新洁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工资表中领取工资的人数满足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人数,人员为全日制正式职工*人,已缴纳社保,其他用工人员**人。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关于公开评委打分依据、核查评审公正性的投诉事项。

经查,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人,各评审专家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了评审。评标报告中各专家对投标文件中扣分项注明了扣分原因。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公开了政府采购信息。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关于核查异常中标关联、排除围串标及利益干预情形的投诉事项。

经查,本项目一期、二期采购时间、采购规模、货物配置存在区分,均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评审专家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我机关调取相关文件,开展调查询问,各方均否认存在围串标、利益干预行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投诉人所反应情形,投诉事项事实依据不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浙江华进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诉。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天内依法向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个月内依法向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凉市崆峒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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