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2026-09-16 00:00:00
鹤壁市****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编制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鹤壁市****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编制项目 | 南京科略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号**幢****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质量标准 | ||
* | 鹤壁市****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编制项目 | 鹤壁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更新服务 | 符合国家相关的现行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一年 | 符合国家相关的现行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春阁、苗阳华、潘亚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豫招协[****]***号文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第一中学西侧华茂酒城院内**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