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东宝区)(HBDB-202609QG-00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2026-09-16
湖北/荆门 招标采购
湖北省荆门市2026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东宝区)(HBDB-202609QG-00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湖北/荆门-2026-09-16 00: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荆门-2026-09-16 00:00:00
【东宝区中心】湖北省荆门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东宝区)(***********************)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次】
|
湖北省荆门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东宝区)(***********************)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
|
||||||||||||||||||||||||||||||||||||||||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荆门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东宝区)已由湖北省林业局以《省林业局关于****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鄂林生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东宝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百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涉及*个乡镇**个村。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总面积*****.**亩,均为森林质量提升,其中低效林改造*****.**亩、森林抚育****.*亩。 其他:/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包含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超过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可提供营业执照、书面情况说明及银行资信证明作为财务能力佐证)(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业绩要求:近五年(****年*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国土绿化、市政绿化、生态修复、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补植补种、林木良种培育、林场管护、退化林修复、人工造林等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投标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他要求: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
|
||||||||||||||||||||||||||||||||||||||||
|
****年**月**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