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9-16 00:00:00
项目编号:******************
本溪市省道抚丹线艾家堡小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企业资质、报价得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企业资质、报价得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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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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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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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泰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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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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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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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中标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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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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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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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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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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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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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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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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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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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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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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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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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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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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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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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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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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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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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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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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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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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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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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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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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泰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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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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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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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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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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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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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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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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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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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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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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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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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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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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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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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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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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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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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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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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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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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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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抚丹线(干沟子至河沿段)修复养护工程及抚丹线、沈环线、本宽线、柞本线十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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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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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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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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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祚本线洪西沟大桥等九座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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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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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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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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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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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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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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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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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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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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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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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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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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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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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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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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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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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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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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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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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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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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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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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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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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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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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葫芦岛市绥三线和尚房子大桥桥梁维修专项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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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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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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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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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葫芦岛市丹东线东沙河大桥桥梁维修专项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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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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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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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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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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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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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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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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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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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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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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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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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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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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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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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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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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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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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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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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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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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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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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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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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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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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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庄西线张家堡特大桥等桥梁养护工程、辽小线大市东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通武线头道西桥(右幅)、法盘线黄台桥、弓黑线新开河桥)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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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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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黑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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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丹东线六股河至绥青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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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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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丹东线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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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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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县政府后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长江路书苑巷**号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层
联 系 人:徐超、闫晓凤、李梦雨
联系电话:************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