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50号)
2026-09-14
广东/东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50号)
广东/东莞-2026-09-14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未来学校****年开办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重庆孟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三江村*组*幢***

被投诉人*:东莞滨海湾未来学校(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中海路*号

被投诉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号国际商会大厦***室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月**日,代理机构发布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月**日,投诉人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投诉人不服,于*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月*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投诉人于*月**日重新提交投诉材料,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人反映:*.技术参数设置诸多原材料检测报告排斥潜在供应商。*.评审标准供货方案未细化量化。*.评审标准安装调试方案未细化量化。*.评审标准家具生产方案未细化量化。*.评审标准环保措施方案未细化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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