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河长制考核断面监测等项目服务(第三次)(DZJC26C000816)网上询价公告
2026-09-16
重庆 招标采购
永川区河长制考核断面监测等项目服务(第三次)(DZJC26C000816)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2026-09-16 00:00:00

永川区河长制考核断面监测等项目服务(第三次)(*************)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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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对永川区河长制考核断面监测等项目服务(第三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元
项目类型:服务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标的物种数:*)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家
采购目录明细单价限价(最高)数量总限价(最高)
目录: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需求描述:*.对全区河流出入境断面及流经镇街(园区)交界断面共计***个开展采样(详见附件*)(其中:长江*个,有*个断面须租船采左中右*个样品;临江河**个;小安溪**个;九龙河**个;大陆溪**个;龙溪河*个;其他*个)。采样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共**个月),频次每月采样一次。 *.对永川区已完成整治的**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监测(其中常年有水的**条、季节性有水的**条)。(详见附件*)。监测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共**个月),每半年采样一次同时分析现场项目透明度、溶解氧,分析项目每次需出具*份盖***章的监测报告。 *.对兴龙湖等**个点位开展监测(详见附件*)。监测时间为****年**月至****年*月(共**个月),每月采样一次同时分析现场项目溶解氧,分析项目每次需出具*份盖***章的监测报告。 *.****年**月**日前,对**个断面(详见附件*)开展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 中除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之外的**项因子监测,并出具*份盖***章的监测报告。
***,*** 元* 项***,***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重庆永川小额采购管理与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格条件 *、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环境行业),并现行有效,提供盖公章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里备案,提供盖公章的网上截图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发布公告后 ~ ********** **:**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完全响应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投标(响应)文件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服务最优者中选。

六、商务条款

(一)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按自然日计算)。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验收方式:满足采样技术要求、按要求提供盖***章的报告。
二、报价要求
竞采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实行按月支付,根据质控考核结果和监测报告合规性,于次月**日前支付上月监测服务费。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合规及免责声明

本平台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平台所列采购方式与流程,仅参考《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资发改革规〔****〕**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执行; 各项目的具体执行流程与规则,以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及要求为准,采购人对此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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