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2026-09-16
黑龙江/双鸭山 招标采购
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双鸭山-2026-09-16 00:00:00
黑龙江/双鸭山-2026-09-16 00:00:00
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服务
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联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服务
*.*建设地点:饶河县小佳河镇瓦场村公路南侧。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线,余热发电(汽轮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为***,输出电压为****)、电化学储能系统(*台******储能柜),配套的厂房等及其他附属系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的文件(上述服务期限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地勘、清单编制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设计费***.**万元、地勘费**.**万元、清单编制费**.**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地勘资质: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程勘察专业类(⼯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由测绘主管部⻔颁发的⼯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以下专业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
(*)地勘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个月(****年**月*****年**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 **** 年至 ****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企业不足 *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做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除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位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愿前往。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其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标评审明标;技术标评审暗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号、〔****〕*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对首次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的,给予免费开函,平台信用报告等级评定为*及以上的,保函费用给予*折及以上优惠。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和平街***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联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玉山路**号
联 系 人:董志军
联系方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联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饶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服务
*.*建设地点:饶河县小佳河镇瓦场村公路南侧。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线,余热发电(汽轮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为***,输出电压为****)、电化学储能系统(*台******储能柜),配套的厂房等及其他附属系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的文件(上述服务期限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地勘、清单编制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设计费***.**万元、地勘费**.**万元、清单编制费**.**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地勘资质: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政主管部⻔核发⼯程勘察专业类(⼯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由测绘主管部⻔颁发的⼯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以下专业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证书;
(*)地勘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以上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个月(****年**月*****年**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 **** 年至 ****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企业不足 *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做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除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位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愿前往。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其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标评审明标;技术标评审暗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号、〔****〕*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对首次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的,给予免费开函,平台信用报告等级评定为*及以上的,保函费用给予*折及以上优惠。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饶河县和平街***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联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玉山路**号
联 系 人:董志军
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